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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碳排放管理办法一览表-各省碳排放量数据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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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信息一览:

国家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

《国家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通过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鼓励企业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实现碳排放总量的有效控制。该办法明确了碳排放权交易的基本概念、市场的建立与运行规则、监管与处罚措施以及交易的意义与影响。通过实施这一机制,我国能够更有效地应对气候变化挑战,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碳排放交易管理办法是指国家针对企业碳排放量实行的限额管理和碳交易制度,旨在促进企业降低碳排放、推动绿色发展。2021年7月1日起,中国将开展碳市场试运行。碳排放交易管理办法是指国家针对企业碳排放量实行的限额管理和碳交易制度。此举旨在通过经济手段促进企业降低碳排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各省碳排放管理办法一览表-各省碳排放量数据2018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决策部署,在应对气候变化和促进绿色低碳发展中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温室气体减排,规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根据国家有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

为了推动企业履行碳排放控制责任,实现本市碳排放控制目标,规范本市碳排放相关管理活动,推进本市碳排放交易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碳排放配额总量确定与分配方案,向本行政区域内的重点排放单位分配规定年度的碳排放配额。第十五条 碳排放配额分配以免费分配为主,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要求适时引入有偿分配。第十六条 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定碳排放配额后,应当书面通知重点排放单位。

各省碳排放管理办法一览表-各省碳排放量数据2018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有: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应当坚持市场导向、循序渐进、公平公开和诚实守信的原则。 生态环境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的温室气体种类和行业范围,由生态环境部拟订,按程序报批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开。

法律依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 温室气体排放单位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列入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以下简称重点排放单位)名录:(一)属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行业;(二)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

法律分析:《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是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决策部署,在应对气候变化和促进绿色低碳发展中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温室气体减排,规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根据国家有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的要求而制定的法规。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定位于规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规定了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市场参与主体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及全国碳市场运行的关键环节和工作要求。同时也制定并发布温室气体核算报告与核查、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共同搭建起全国碳市场的基本制度框架。

广东省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2020修订)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实现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规范碳排放管理活动,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碳排放信息报告与核查,配额的发放、清缴和交易等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已于2020年12月25日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法律分析:《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已于2020年12月25日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建设环境资源友好型社会,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节能减排和绿色低碳发展,建立和规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实现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碳排放管理若干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碳排放权交易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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