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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机构能源培训-公共机构能源资源管理系统

文章阐述了关于公共机构能源培训,以及公共机构能源资源管理系统的信息,欢迎批评指正。

简述信息一览:

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标语

1、30、节能减排齐出力,绿色青岛共得益。

2、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标语有:节能降碳,绿色发展。低碳生活,绿建未来。依法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建设节约型机关。绿色办公,低碳生活。***节能一点点,青山绿水呈眼前。同心节能减排,共享蓝天碧海。

公共机构能源培训-公共机构能源资源管理系统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3、公共节能宣传标语 节约用电没诀窍,随手关灯为首要。 动手做节能,环保又省钱。 省一分钟电,多一分钟电。 节约能源,大家有责 节约能源,源源不绝。 有能源就是有资源,有资源就是有本钱。

湖北省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办法

1、法律分析:根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公共机构应当设置能源管理岗位,实行能源管理岗位责任制。

2、负责全省节能监察日常工作,指导市、县节能监察(测)机构开展节能执法活动及组织业务技能培训、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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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本级人民***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制定本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县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应当包括所辖乡(镇)公共机构节能的内容。

4、公务用车应优先选用低能耗车辆。公共机构的公务用车应当按照标准配备,优先选用低能耗,低污染,使用清洁能源的车辆,并严格执行车辆报废制度。公共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公务用车,制定节能驾驶规范,推行单车能耗核算制度。

5、第一条为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规范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节约财政支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浙江省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办法

县级以上人民***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节能监察工作。县级以上能源监察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节能监察工作,履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

七)能源管理岗位设置以及能源管理岗位责任制度落实情况;(九)用能系统、设备节能运行情况。

第二十八条 鼓励太阳能、地热能、沼气等可再生能源在民用建筑中的应用。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规定,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应当作为对公共机构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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